Sg面貌和拉萨曲贡相比,有一定的相似性”,而“与卡若文化相比,除陶器的刻划纹、绳纹、附加堆纹及器底均为平底器外,在其它方面差别较大”。为了便于分析,我们将“林芝文化类型”的主要遗物(石器及陶器)与卡若、曲贡两遗址的同类出土物作一个概略的比较,其情形如下:
从表一(略)中我们可以看出,“林芝文化类型”中的石器、陶器及其特征既不完全与曲贡遗存相同,也不完全同于卡若遗存,多数因素在后两者中都存在,但后两者的许多因素在“林芝文化类型”中却又不曾发现,如彩陶、装饰品、细石器等,加之林芝地区的材料多属采集品而非科学发掘出土,所以现有的资料还难以概括其文化面貌的全部特征,我们倾向于将林芝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存划分为有别于曲贡、卡若遗存的另一文化类型,主要基于下面几点认识:A,该类遗存的诸多特征与卡若、曲贡两大文化类型有一定区别,目前无法将其划归已知的任何一种文化类型;B.该类遗存的主要分布范围是海拔2900~700米之间雅鲁藏布江下游森林山地,其自然环境与卡若、曲贡两类遗存的分布环境有较大差别;C.该类遗存绝不见细石器,打制石器亦不多,这可能标明其经济结构或形态与打制石器占大多数并存在细石器的卡若、曲贡两类型不同;D.包括林芝在内藏东南地区历史上主要是珞巴、门巴等少数民族活动频繁的地区。
4.藏西北文化类型
该文化类型以分布于藏北、藏西高原及雅鲁藏布江中上游流域的细石器遗存为代表,其分布高度均在4000米以上,最高者达5200米,多数地点的高度在4500以上。该文化类型的主要特征是:不见农业生产工具及陶器等生活用品,亦极少见大型的打制石器等工具;石制品为地表采集品,分布区的地貌多为河湖阶地、古湖盆宽谷、山麓缓坡地带等;细石器工艺技术较卡若、曲贡等遗址的出土物相对原始。西藏的细石器分布较广,延续时间亦较长,从总体上看,藏西北高原及雅鲁藏布江中上游流域的细石器不仅年代可能偏早,而且是西藏细石器分布最集中的区域。该类型与卡若、曲贡及“林芝文化类型”最主要的差异在于不见农耕经济文化的因素,应是代表一种以狩猎为主的具有地域性质的经济文化类型。当然,目前我们提出的“藏西北文化类型”还只是一种很粗略的划分,随着西藏田野考古工作的深入与扩展,也许在该类遗存中还可以有新的发现和认识。
综上所述,可见在西藏新石器时代诸文化类型中,文化面貌最清楚、特征最明显的是卡若和曲贡两大文化系统,可以将其视为西藏新石器时代文化的两大主要类型。
卡若类型是西藏东部极有地域特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它与西藏腹心地区的曲贡类型虽有明显区别,但二者的共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最主要之点表现在打制石器的诸特征上:首先是打制石器在数量上占石质工具的绝大多数;其次是石器技术和类型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即以带砾石皮的各类石片工具和盘状器、球形敲砸器、斧形砍斫器及一次成形不经二步加工的石片技术为标志;再次是这类打制石器继承了西藏地区旧石器时代以来打制石器工艺传统,如直刃发达、修理技术中的错向(相邻及相对两边)加工等。这些都说明卡若和曲贡两类型皆为“土著”特征明显的高原原始文化。
本质的区别:铸件质量、加工精度、光洁度、速度、故障率、售后服务
外观细节的差别也很大
从理论上讲,任何导电的材料制品来自都可以用电火花线切割机床加工。如:硬质合金、淬火钢、石墨、铝合金、结构钢、不锈钢、钛天演既清染科段布合金、金刚石等各种导电体的火复杂型腔和曲面形体加工,各联且秋包宽医类模具、电极、精密零部件制造,都可以使用电火花线切割机床设备进行。电火花线切割加工的应用范围(1)加工冷冲模,包括大、中、小型冲模的凸模、凹模、固定板、卸料板等;(2)加工镶拼型腔模、粉末冶金模、拉丝模、波纹板成型模、冷拔模等;(3)加工成型刀具、样板等;(4)加工微细孔、任意曲线、窄缝、窄槽等,如异形孔喷丝板、射流元件、激光器件、电子器件等微孔与窄缝等;(5)加工各种特殊材料、各种导电材料,特别是稀有贵重金财什杂破物留力属的切断,各种特殊结构零件的切断等。